弹琴其实也就是个摆拍,现代戏的钢琴古装戏的古琴弹奏场景主要为的都是一个格调,营造气氛,演员如果自己本来就会能省下不少功夫,而且这样拍出来也更自然,有的人不会容易穿帮不说,姿势僵硬调整不过来感情融入不到位,用来提高逼格的画面就得变成拉低评分标准的败笔了。
没想到楚槊还是个多才多艺的。陈导道:“你随便弹弹吧,先试一次。”反正后期收音这一段会替上别的音乐,弹得不好也没关系,样子到位就行。陈导打定主意是如果楚槊姿势不够到位,还是要让指导上前纠正的。
楚槊身后是一片绿皮背景,这一段的背景全靠后期往上加,他眼前既没有翠竹绿林也没有高山流水,背靠绿皮蓬面朝摄像机,所以演员很多时候拍戏真的是极大挑战,想象力非常重要。
楚槊一手按弦,冷无双的琴声应该是怎样呢?他天不怕地不怕,杀伐里来去红尘中饮酒,肆意飞扬的乐声是他少年时的神采飞扬,琴音如飞鸟般盘旋冲销之上,高处不胜寒,自由的鸟儿变成了金戈杀伐,冷冽的肃杀之气划破天际,疾风骤雨清扫着所有阻碍在面前的拦路石,当我路者,杀!
可他并非不惆怅,并非没有哀伤,时至今日他已经失败太多,琴声陡转,他似乎已经预见了自己的命运,哀凉、凄婉,最后的最后,是声嘶力竭的恨意!他不恨苍天,不恨大地,甚至所恨非敌,他恨得是自己,冷无双一生,为自己而活,必然也是为自己而死,他那么自负骄傲,不会把自己的经历归在他人身上。
成,也因冷无双;败,也因冷无双。
孤高自许,天下无双。
“锵——”
曲毕,余音袅袅勾着众人心魂,好半天没人回过神来。
陈导张了张嘴,一时间本说不出话来,失神中条件反射脱口而出“咔!”,托这一声的福,陈导跟片场工作人员总算回过神来。
指导一脸痴迷:“专业的,不,大师级的!哪用我指导啊!”他满脸激动:“而且我从没听过,这是他原创,搞不好即兴谱曲!还如此完美!演戏可惜了,我觉得我该跟他好好谈谈,为艺术奉献人生!”
搞艺术的,就算是已经沦为市侩,骨子里也会留着最初爱上这门艺术的感动,因此遇到“真爱”的时候,会表现出超乎常人能理解的亢奋。陈导不是艺术家,为音乐感动片刻可以,感动完该吃饭吃饭该睡觉睡觉,该拍戏,那还得继续拍戏。
他把激动不已的艺术家赶到一边,“可以,这次正式开拍,所有人就位!”
卢子昂完完整整听清了楚槊的曲子,最刺激他的是前奏和尾声,他心口突然就堵着一股情绪,陌生又熟悉,好像多年的老朋友,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
丢到九霄云外的东西,想不起就算了。
“有毛病。”卢子昂最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心口那点萦萦绕绕情绪终于烟似的飘了,一点儿不剩。
楚槊拍完这一场,准备要补海报,他翻开了微博,按照梁烽之前的安排,准备更新更新他凄凄惨惨的微博。
楚槊的微博是自己跟公司共同打理,先前那些个转发已经被删,剧组今天公开了一段花絮,艾特了楚槊,梁烽让他回应一下,发个非剧装自拍,正式在公众前亮亮相,打个招呼。
楚槊手机里照片不少,但单独的自拍只有一张,就是拿来做微博头像那张,剩下的都是他跟别人一起,或者单独的路易斯、巫拉拉等人的,于是楚槊依旧打算放那张。
巫拉拉看他点了照片急忙道:“换张新的吧,我这里有,你看看。”
巫拉拉把自己手机递上去,她手机里照片不少,楚槊的路易斯的,很多楚槊的照片明显是楚槊自个儿都不知道的时候巫拉拉就拍了下来,拍得都挺不错。
“我平常觉得想拍时就拍了,你们不会生气吧?”
“不会。”
既然出现在巫拉拉眼前,就没什么不能让她看的拍的。楚槊翻了翻,在一张照片上停住。
那不是他自己的照片,而是路易斯,黄昏时在露台的小圆桌上,路易斯端着一杯咖啡,腿上卧着二世,这应该是张抓拍,他的眼神朝向镜头,似乎看见什么人,他脸上表情没来得及变动,但是眼神已经先一步替他说话,背后天光裹着他,他眸子里裹着世界。
楚槊想起了照片里的场面,路易斯看向的是自己,动手拍照的是跟着自己的巫拉拉。
当一个画面定格下来细细品味,便会捕获更多超出一瞬间的感觉,路易斯这个不经意的眼神流露着最真切的想法,楚槊看着越看越心软。
“拉拉,把这张发我吧。”
巫拉拉还以为楚槊选好了,结果楚槊拿起手机一晃,居然是路易斯的照片,一脸的无力:“喜欢都拿走,咱们先挑你自己的行么?”
楚槊的注意力却都在淘路易斯的照片上了,“我随便选一张就行了。”吸血鬼说:“反正都好看。”
巫拉拉:……实话,大实话。
姓楚的吸血鬼活了这么久,个子长不了,脸皮还是能跟着岁月一起成长的。
本来选自拍的任务离题,楚槊抱着手机愉快的欣赏起路易斯的照片来,还是巫拉拉记着正经工作,先把路易斯所有照片打包发他,让他之后抱着自个儿手机慢慢品。
此时路易斯拿起手机,他手机上楚槊睡脸的锁屏被来电显示取代,还是个陌生号码,路易斯没挂断,接了起来。
“路易斯,是我是我!”
电话那头是个久违老朋友的声音。原来他在网络上得知了路易斯的新消息,正好他也回了天/朝,准备来看望看望自己的老朋友。
在正式拜访路易斯跟楚槊的家之前,他想先单独拜访一下路易斯。
路易斯和楚槊许多朋友都是两人共同朋友,不过这之中也有跟他俩关系亲疏程度不同的,你死党的家属跟你只是普通友人,很正常。
路易斯同意了,毕竟他跟这头狼之间,曾经确实有一段独属两人的,非常惺惺相惜的日子。
跟路易斯打电话的老朋友,是个狼人。
第十二章
跟路易斯打电话的老朋友,是个狼人。
此狼名费朗,是匹东方血统的狼人,现在披着国际巨星的马甲,常年混迹国外,偶尔回天/朝。
曾经路易斯跟他,俩单身汉凑一块,互帮互助,一起交流心得,研究追人之道。
后来费朗花了六百年追到老婆,路易斯至今仍单身,还是个爱慕对象陪伴在身边的单身。个中滋味真是百味陈杂,三言两语道不尽,如陈年老窖把滋味愈拢愈烈,麻木又灼热。
作为“单身联盟”盟友,路易斯曾真心实意替朋友感到高兴,然后在费朗花式秀恩爱秀得没边儿后,忍无可忍加入黑名单。
说起来他俩确实很久没联系过了,费朗还是七拐八绕才得了他现在的联系方式,对他们来说朋友之间百八十年不见很正常,聚散都讲一个缘,不过如今联系十分便利的时代,交流机会也多了起来。
两人定在次日中午见面。费朗既然想先单独见见他,怕是又想问问倆吸血鬼的感情进度,再发表点自己的见解。
费朗跟路易斯几乎是同时到饭店,费朗这个国际巨星全副武装,把自己包成了个粽子,多年不见路易斯第一句开口就是损:“不是端午节,谁要你这颗粽子。”
到了包间费朗才把自己拆出来,墨镜、口罩等等搁边上,呼吸新鲜空气,“没办法,谁让我是名人。”
大尾巴狼尾巴除了对着他老婆,其余时候基本要上天。
有的朋友就算多年不见,再见也依然能聊得顺畅自在,不会是问个好尴尬的开场白后就没了下文,可以直接跳过礼貌的问候,自由的聊起来。
费朗急着显摆,翻出手机上一张照片给路易斯看:“我儿子!”
那是两只滚作一窝的狼崽,十分可爱,在费朗这个东方狼人跟他们妈西方狼人的血统混合下,外貌长得非常像……哈士奇。
狼崽子不大,看来得了没多久,新生命的诞生是可喜可贺的事,路易斯恭喜他:“长的比你好看多了,得多谢菲妮。”
菲妮就是费朗的老婆,来自西方的一匹狼,当年费朗跋山涉水去西方旅行,对人家一见钟情——单方面的。从此开始了他漫漫追妻之路,现在妻到手,儿子也有了。
狼人是长生种不是吸血鬼和精灵这样的不死族,他们的寿命长但有尽时,会有正常的老死,相对的他们的后代诞生率高于不死族,造物主在生存繁衍上取了平衡,对于吸血鬼这种不受祝福的物种更是严苛,吸血鬼虽可以初拥制造子嗣眷属,但看看纯血那少的可怜的样就知道自然生育纯血不容易。
路易斯活了这么久,就转化了楚槊一个眷属,也没有再转化别人的打算,更没有跟另一个纯血女吸血鬼和谐造纯血的打算。
“你儿子要是机灵,过一个给我不是不能考虑。”
“想得美!”费朗护宝似的把手机夺回来,“想要儿子你自己——当我没说。”他及时把话头咽了回去。
总不能让楚槊给他生一个,无关吸血鬼诞生率的问题,关键是生理构造上就没那功能。
费朗这个已婚人士表现出了对单身友人的关心:“所以近来感情有什么进展?”
“还是老样子。”
“他肯回东方,是克服心理障碍了?”
“这次回来就是想解开心结的。”
费朗觉得是好事:“没准他心头结解开,你俩也就水到渠成了。”
路易斯没他那么乐观:“未必。”
“楚的在东方的心结不是他逃避的全部,他在情上的结环环相扣,爱情,他爹娘……他父母让他看不懂,他的眷属让他恐惧。”
费朗听着他俩怎么还是这么糟心,抱怨似的说了句:“唉,他还是个小屁孩儿的时候就跟着你了,你说你早下手多好。”
路易斯知道费朗也就是这么一说,他盯着面前的酒杯,喃喃道:“你知道,对我们来说,爱情如果没有一见钟情的炽热,就是日久生情的细水长流,这个时间可能很长很长。”
长到有的人永远也摸不清自己的真是心意,时间会带来改变,也会让人麻木,庆幸的是路易斯得了个契机,明白了自己的爱意。
不同于费朗对菲妮的一见钟情,路易斯并非一开始就爱上了楚槊,那时候喜欢、好感,未必是爱情。感情没有早知道,最美的恋爱是在最好的时刻遇上最好的人,他俩早早作伴,等路易斯终于让细水流入海洋明白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感觉,能把一颗心装着爱情捧到楚槊面前的时候,楚槊已经视爱情如洪水猛兽,惊弓之鸟先一步远远逃开了。
照理说路易斯跟楚槊在一起走过漫长岁月,他俩相处除了没有繁衍运动外已经十足的老夫老妻模式,谈情说爱走到后头不就为了个天天在一起,那他们已经跨过路程走到目的地了啊,有没有谈恋爱有什么差?
当然不同。爱是一种束缚,是一种仪式,人类结婚要登记领证办个婚礼才能称为夫妻,如果没有登记这道必经之路,两人就算住在一起甚至有了孩子,那也只是同居者,不是夫妻。这是人类的仪式。
路易斯要的仪式,不是楚槊漫不经心打招呼的“我爱你”,是饱含爱情灵魂交融的“我爱你”。他要楚槊的所有,他的人他的心,他的灵魂他的感情,全部的全部,他都要。路易斯毫不掩饰自己的贪婪。
他身上最像吸血鬼兽性执着与贪欲的地方,全给楚槊了。
费朗当然懂,时间来证明感情其实对他们容易产生错觉,尤其在爱情上,如果没有好的契机,也许你永远都不知道跟你依偎在一起的人是你的恋人。
“日久生情,唉。”费朗建议:“你要不把这句话名词换成动词试试。”